涉以虛假文件買年花 前屋苑經理被廉署起訴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10/18 17:02

最後更新: 2017/10/18 17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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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派駐私人屋苑的前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經理,控告他涉嫌使用虛假文件詐騙其業主立案法團逾2.5萬元,以採購農曆新年花卉。被告今日(10月18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。
 
黃健華,41歲,富寧物業管理有限公司(富寧物業)(前稱富寧服務有限公司)前物業經理,於星期一(10月16日)被控一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,違反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第9(3)條。

被告無須答辯。裁判官香淑嫻將案件押後至11月29日答辯,並批准被告以現金5千元保釋。

被告於案發時是富寧物業的物業經理。富寧物業當時獲委託向九龍何文田私人屋苑衞理苑提供管理服務,而被告負責監督衞理苑的管理事宜。

衞理苑辦事處於2015年12月須就2016年農曆新年採購應節花卉。

控罪指被告涉嫌於或約於2016年1月6日使用2份虛假文件,即一份花卉供應商報價單及一份購買貨品批核表格,指該花卉供應商會按有關報價單以2.5萬多元向衞理苑供應所指種類及數量的花卉,意圖欺騙衞理苑業主立案法團。

衞理苑業主立案法團及富寧物業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。